2021-06-22
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7号 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》已经2020年1月3日国务院第77次常务会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。总 理 李克强2020年6月16日中華人民共和国国務院令第727号「化粧品監督管理条例」は、2020年1月3日の国務院第77回常務会議で既に承認され、本日公布し、2021年1月1日より施行される。総理 李克強 ...
2021-06-22
第二章 原料与产品第二章 原料と製品第十一条 在我国境内首次使用于化妆品的天然或者人工原料为化妆品新原料。具有防腐、防晒、着色、染发、祛斑美白功能的化妆品新原料,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后方可使用;其他化妆品新原料应当在使用前向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。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科学研究的发展,调整实行注册管理的化妆品新原料的范围,经国务院批准后实施。第十一条 中国国内で初めて...
2021-06-22
第三章 生产经营第三章 製造販売 第二十六条 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,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(一)是依法设立的企业;(二)有与生产的化妆品相适应的生产场地、环境条件、生产设施设备;(三)有与生产的化妆品相适应的技术人员;(四)有能对生产的化妆品进行检验的检验人员和检验设备;(五)有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的管理制度。第二十六条 化粧品の製造活働に従事するには、以下の要件を備えなければならない。(一)法律...
2021-06-22
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四十六条 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对化妆品生产经营进行监督检查时,有权采取下列措施:(一)进入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;(二)对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进行抽样检验;(三)查阅、复制有关合同、票据、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;(四)查封、扣押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、技术规范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化妆品及其原料、直接接触化妆品的包装材料,以及有证据证明用于违法生产经...
2021-06-22
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五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、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和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、包装材料、工具、设备等物品;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,并处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;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,并处货值金额15倍以上30倍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,责令停产停业、由备案部门取消备案或者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化妆品许可证件,...
2021-06-22
第六章 附 则第六章 附 則 第七十七条 牙膏参照本条例有关普通化妆品的规定进行管理。牙膏备案人按照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进行功效评价后,可以宣称牙膏具有防龋、抑牙菌斑、抗牙本质敏感、减轻牙龈问题等功效。牙膏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拟订,报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核、发布。香皂不适用本条例,但是宣称具有特殊化妆品功效的适用本条例。第七十七条 歯磨きは本条例の一般化粧品関連規定に...
2021-06-03
2021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-日文版.pdf 豊富な経験とノウハウを蓄積しています。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
会社名 *
担当者名 *
E-mail *
内容 * 発 送 |